我国股市出现了异常波动,经历了快速上涨和下跌。在市场出现千股跌停、千股停牌、股指期货全线跌停等罕见状态,陷入流动性危机之际,“有形之手”及时干预是必要的、合理的,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。这是一个相对年轻的股票市场。世界各地股市发生各种状况,政府都会采取措施降低国内股市波动程度。前期股市快速回落甚至出现恐慌性下跌,杠杆融资在助涨后加速助跌,部分金融产品触及止损线强制平仓,现货、期货市场交互下跌,市场流动性风险和金融系统性风险凸显。面对这种局面,果断采取多种措施,维护股市稳定,是非常必要的,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。
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明确提出,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。尊重市场规律,依据市场规则、市场价格、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履行好政府监管职能,实施科学监管、适度监管,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有效维护市场秩序。